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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仙居县人民政府南峰街道办事处
机构简称: 南峰街道
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推进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统筹抓好辖区内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工作。

(二)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均衡辖区内公共服务发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实施综合管理。按照“一体两翼”的总要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推进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建设。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七)维护安全稳定。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八)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社区发展服务。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地址: 仙居县南峰街道南兴路188号
联系电话: 0576-87712222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