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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简称: 县交通局
机构职能:

仙居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县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通用机场、铁路、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拟订全县交通运输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负责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县公路建设。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负责公路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参与通用机场、铁路、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综合运输发展,推进陆港、空港、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多式联运和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管理工作。指导铁路、通用机场、轨道交通运营。指导公共汽车运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配合做好铁路、通用机场、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行业生态保护及修复、节能减排、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通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通用机场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协调推进通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通用机场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通用航空管理。

(九)负责水上交通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国防交通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干预,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机构地址: 仙居县安洲街道城北东路178-18号
联系电话: 0576-87773736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