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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5-003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1-1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15 访问次数:

一、出台背景

《仙居县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仙政发〔2023〕2号)于2022年修改,2023年3月发布实施,实施以来有力促进了我县旅游业发展,但随着我县高铁开通以及永安溪时代的到来,旅游业发展有了新需求,亟需对原有的奖补政策进一步提升完善。

二、政策依据

依据《浙江省旅游条例》《仙居县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浙江省旅游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修订。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民宿、旅行社、景区、餐饮企业等。

四、主要内容

本次政策调整删除具体条款7条,修改8条、无新增条款。调整后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旅游发展思路、设立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完善旅游产业配套基础、推进旅游产业品牌创建、拓展旅游营销市场、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附则7部分18条。按原政策测算预估需兑现资金2100万元,调整后预估需兑现1400万元,减少700万元。

五、新旧政策对比

1.第三条“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使用方向”:①资金规模由原来的“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调整为“县财政统筹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②使用方向中的“节庆活动”调整为“文旅活动”。

2.第五条“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对新评定为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的奖励由200万、100万、40万调整为100万、50万、30万。

3.第六条“鼓励乡村旅游提升发展”:①对创成省金AAA级景区村庄奖励由100万调整为30万;②对新评定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奖励由50万、30万调整为20万、10万。

4.第七条“鼓励民宿产业加快发展”:①被首次评定为省白金级、省金宿级、省银宿级旅游民宿的奖励由20万、10万、5万调整为15万、8万、3万;②省级“千宿”民宿奖励由2万调整为1万;③增加复核奖励。

5.第八条“鼓励旅行社品质提升”:删除了省三星级、全国百强、省百强、市十强旅行社的奖励条款。

6.第九条“积极推进‘百县千碗’工程”:新评定的省、市级美食旗舰店、示范店、体验店的企业奖励由10万、8万、6万和5万、3万、2万调整为8万、5万、3万和3万、2万、1万。

7.第十二条“鼓励开通过夜团队直通车”:①增加在入统企业住宿奖励条款;②增加每班实际购票人数条件,避免县外旅行社拆分班次;③取消安徽、江西两地系数奖励,因为两地客源市场趋于成熟。

8.第十四条“鼓励提高职业资质”:删除“每两年举办一次导游大赛,评选出金牌导游、优秀导游,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

9.删除原政策关于“鼓励品牌酒店引进创建”、“鼓励创建融合品牌”、“鼓励开展试点探索”、“对疗休养团队的接待奖励”、“鼓励组织境外旅游团队来仙”、“努力做大地接市场”、“支持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等内容的7个条款。

六、注意事项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七、关键词解释

无关键词。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构: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解读科室: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6-89328803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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