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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4-1313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9-3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仙居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核定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30 访问次数: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全县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年3月印发的《仙居县国有企业市场化产业化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仙县委办发〔2024〕7号)中的战略布局及改革要求,出台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关于深化仙居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仙县委发〔2019〕18号)等文件的相关内容。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县财政局(国资办)、或其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县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全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或“国有企业”)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四、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考核导向、分类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程序、考核结果与薪酬管理、附则等八方面内容。对考核范围、考核重点、薪酬核定作了明确。

五、新旧政策对比

相较于以往,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调整了考核对象。重新定义考核对象范围,文件明确了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正职负责人进行考核,将副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授权集团董事会。

(二)取消了级差系数。删减了企业分级的相关叙述,不再设置级差系数。同时,明确各集团董事会应当对所属子公司的经理层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

(三)增加了特定企业考核的内容。明确对于改革试点企业、重大重组整合企业或处于特殊发展阶段的企业,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可以根据企业功能定位、改革目标和发展战略“一企一策”确定。

)明确了年度和任期考核侧重点。年度考核侧重于考核当年度经济效益、重点工作、日常运营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任期考核侧重于考核任期内的经济效益。

)改变指标设置及计分规则的确定方式。授权国资监管机构通过印发任期和年度考核方案的形式另行确定任期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具体指标和计分方式,不再直接明确各项指标和计分规则。

六、关键词解释

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功能类和公益类企业:以支持和服务全县重大战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以完成全县战略任务或者重大专项任务、保障民生和服务社会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特殊事项清单:企业因政策性因素承担的对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清单,清单可罗列的具体事项包括参与全县重大战略项目、重大改革重组、承担重大社会责任等。

七、注意事项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解读机关:仙居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解读科室:企业财务和考评科

联系电话:0576-89375250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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