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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490000/2024-1282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28 发布机构 县商务局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2024年小麦收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28 19:11:16 访问次数:

【简明问答】

问:政策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到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促进我县粮食稳产提质增效。

问:政策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2024年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4〕10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种发〔2024〕6号)、《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浙粮〔2018〕14号)等文件。

问:政策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2024年本地生产小麦,与县粮食收储公司签订小麦订单合同。

问:政策奖补流程是什么?

答: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当季种粮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后,由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种粮面积(大户连片部分),粮食收购主体核对种粮大户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等相关资料,并对比农业局相关数据;粮食收购主体核对散户及大户非连片部分的村集体分户清册等资料,核对完毕与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发放售粮卡。粮食物资部门组织粮食收购并形成清册,财政部门进行奖励发放。

【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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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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