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级部门 > 县政府办公室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4-128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23 发布机构 县府办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废止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23 访问次数:

 一、起草背景

《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仙政办发〔2023〕2号)2023年10月11日印发的《台州市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23〕11号)相抵触,当予以废止。

二、政策依据

    台州市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23〕11号)

三、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级预算单位

四、主要内容

    《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仙政办发〔2023〕2号)废止。

五、关键词解释

数字化项目:用于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等法定职能以及优化内部管理,以计算机、移动智能终端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多跨协同类项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重大应用及其子应用)、一般业务类项目(党政机关内部和各条线分级建设的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类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设施、数据资源、应用支撑平台、公共视频监控等),均包括建设(新建、升级改造)和运维项目(新增、延续)。

六、注意事项

存量的已立项未验收项目依旧按照废止的《办法》验收。



解读机关:仙居县数据局

解读人:仙居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85788

 

                         仙居县数据局

                            2024年5月23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