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单位:
《台州市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函〔2023〕11号)于2023年10月11日印发实施,我县原印发的《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仙政办发〔2023〕2号)与该办法相抵触,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废止,废止时间从文件公布日起。
特此通知。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
仙政办发〔2024〕17号关于废止《仙居县数字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