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关:该政策由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读 解读人: 娄丹舟,职务:法规监察科科长 联系科室:法规监察科 联系电话:0576-87776591 问:《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是什么时候发文的? 《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经2023年第1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2023年12月25日正式发文(仙政发〔2023〕19号)。 问:该政策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修订以后,农村村民建房相关工作职责和内容发生了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建房管理,贯彻落实农村村民“一户一宅”要求,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仙居实际,经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问:该政策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农村建房管理,贯彻落实农村村民“一户一宅”要求。 问:该政策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该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文件内容制定。 问:该政策的主要框架和内容是什么? 主要框架及内容包括“一户一宅”标准、住宅面积、农村村民分户、家庭人口数、农村村民户用地限额标准、农村村民建房跨村调剂审批和其他规定等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一户一宅”标准,明确了“一户一宅”的定义。 第二部分是住宅面积,明确了应计入住宅积的房屋。 第三部分是农村村民分户,简要说明了农村村民分户程序。 第四部分是家庭人口,阐明了家庭人口数计算标准。 第五部分是农村村民户用地限额标准,明确了大中小户对应的户限额面积 第六部分是农村村民建房跨村调剂审批,明确了相应的办理流程。 第七部分是其他规定,明确了实施日期等,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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