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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2-119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2-05-23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仙居县发改局局长潘四海关于《仙居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5-23 访问次数:

2022 年517日,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四海对《仙居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召开政策解读会,现场解读《办法》相关问题:

问:工程变更范围的调整有哪些调整?

答:参照《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取消了工程量增减超过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15%这个条款,增加了发包方要求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这两个条款作为工程变更;明确了因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差错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不作为工程变更;修改了施工图或者合同范围外可分割实施的增项不作为工程变更。

问:工程变更审批权限有哪些调整?

答:⑴ 变更额度不超过合同总价20%,且在60万元以内的(原办法:10万元)以内的,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⑵ 变更额度在60-100万元(原办法:10—50万元)以内的(含60万元),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⑶ 变更额度在100-200万元(原办法:50—100万元)以内的(含100万元),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再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报项目分管(联系)县领导审定。⑷ 变更额度在200万元以上的(原办法100万元)(含200万元),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核小组办公室提出变更审核意见,再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问:变更办法其他还有哪些方面的修改?

答:对代建项目的报批单位进行了调整;对工程变更资料上传至政府性项目资金管家平台进行了明确;对工程材料报送时限进行了明确;对项目投资概算因累计变更增加造价(费用)超过批准投资概算需报原批准机关重新审批进行调整等等。

 

解读机关: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潘四海

咨询电话:0576-87772674

咨询地址:仙居县穿城中路246号


 


政策原文



信息来源: 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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