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根据《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划定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经过广泛征求相关单位建议意见和会议讨论,参照仙居县城市建成区范围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将我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划定范围通告如下: 一、仙居县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 1.北至G351国道 2.西至泰和北路-环城北路-三桥溪 3.南至城峰中学-发展二路以南(包括下回垟、东兴、溪头、东景花园、千石仓、大松岙、龙皇山脚)-河埠路-南峰山景区-永安公园 4.东至二中东路(包括锦绣明珠)-环北东路(包括桃花源小区、烈士陵园)-临石线-东区(包括永丰花园、永乐花园、永安花园、湖滨广场) 二、相关规定 除上述重点管理区外,其余地区为一般管理区,全县按照《台州市养犬条例》规定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 三、实施日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四、其他说明 重点管理区范围如有调整则重新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仙居县养犬重点管理区地图 2.《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附件1.docx 附件2.doc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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