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了仙居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决定发布《仙居县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竞技体育综合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仙居籍运动员在全国甚至国际赛事上获得佳绩,如林俊敏在东京奥运会射击男子25米手枪速射取得第六名;应宇潇、泮禹升助力浙江队取得首枚全运会足球团体金牌等。而现有奖励政策中部分条款已无法满足现实情况和有关政策,如奖金普遍低于周边县(市、区),奖励范围较小未涵盖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未考虑残疾人运动员等。为提升仙居竞技体育综合实力,鼓励和增强仙居籍优秀运动员为家乡、为国家争光能力,经参考台州市及周边县(市、区)的奖励办法,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仙居县竞技体育奖励办法》 。 二、制定依据 《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台州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仙居县优秀理论、新闻、文艺、体育成果奖励政策实施办法》(仙县委办〔2014〕10号),同时参考周边县(市、区)的奖励办法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二)奖励办法和标准; 五、实施日期 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正式实施。 六、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仙居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576-7772352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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