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参与制订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细则和操作规范。
(二)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保管、发放、结报、销毁、稽查等管理工作。
(三)完成仙居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