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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发布日期: 2020-09-28 15:16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
职能:

承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商务(粮食与物资储备)、国家公园等部门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归口部门单位的县级专项资金。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财政改革工作,研究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补偿机制。负责县级造地改田资金管理。负责做好应急救援与粮食储备财政保障工作,管理归口相关储备商品财政补贴政策。参与拟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协调与物资保障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人:泮朝利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6-89375309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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