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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科

发布日期: 2020-09-28 15:14 访问次数: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行政事业科
职能:

承担县级党政机关有关部门,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教育、科技、宣传、文广旅体等部门和单位,民主党派、群团组织机关和军警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归口部门单位的县级专项资金。拟订全县政法经费保障措施。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参与制定财政支持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


负责人:蒋燕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8:00-11:30,14:30-17:30; 冬令时,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6-89375226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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