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331024ZF010000/2020-1004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
有效性 | 有效 | 文号 | 仙政办发〔2020〕9号 |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实行城乡一体化,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50%确定。 2019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9152元,按照城乡一体化标准,现将2020年我县城镇和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4576元/年。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作者: 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