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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19-926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7-2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抓好2019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1 访问次数:

粮油产业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的重要物质基础。近年来,受稻谷最低收购价下调和农资价格、土地租金、雇工成本上涨等影响,粮油生产形势发生了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粮油生产,推进粮油产业提质增效,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出台本文件。

一、文件起草背景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使“强农惠农”政策早日让广大农民朋友知晓,我局春节过后就着手进行春耕备耕调研,结合上级部门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起草本通知讨论稿文本。文件起草依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9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11号)和《关于抓好2018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仙政发〔2018〕47号)等

在起草讨论稿过程中,我局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结合仙居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扶持粮油生产政策。初稿形成后与财政、商务、统计等相关单位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后,并经财政、农业农村两局领导审核通过,上报县政府发文。

二、文件内容解读

整个通知分9条,加一个附件:仙居县2019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

1、总体要求

引用浙农计发2019〕14号文件内容。

2、强化政策引导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⑴粮油种植大户补贴根据省、市相关政策制定,结合我县实际,较去年作了适当调整。直补跟省里,从去年150元/亩调整到100元/亩;社会化服务补贴按省文件精神,起补面积、补贴标准和方式由各地自定,起补面积由去年的200亩以上标准调整到今年的50亩以上,每亩补100元;另对开展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包括机械化精量穴直播)服务规模种植主体再给予每亩100元的补贴,以鼓励大户发展机插秧,推进我县水稻机械化水平。总体来说,今年的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加大,大户受惠更多。

⑵为了提高粮食播种面积,鼓励广大农民多种早稻。对集中连片且早晚稻连作种植的早稻,面积达到100亩,早、晚稻亩产均超过450公斤的给予15000元奖励,每增加100亩再追加10000元奖励。奖励标准从去年的10000元提高到15000元。

⑶旱粮补贴政策跟省里,同去年一样。

⑷核心区油菜每亩补贴300元(跟去年一样),主要是为了办好油菜花节。

3、强化订单落实,保障种粮农民切身利益

执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文件精神,本节内容由商务局审核

4、强化基础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不断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大力实施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3.4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4000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任务。执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抓好2019年粮食生产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

5、强化绿色发展,加快培育新型粮油经营主体

本节从我县生态条件优越,适宜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出发,按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大优质稻米生产、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的扶持力度,推动粮油类休闲观光业发展。这方面内容在浙农计发2019〕14号和台政办发〔2019〕11号文件中均有体现。

6、强化技术研究,抓好农业科技创新应用

本节内容参照去年,部分修改,主要是为了推进优质稻米产业发展考虑。

⑴农业科技进步是实现粮食增产增收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依托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加快推进高产高效技术攻关集成及示范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扩大良种良法良制覆盖面。这部分内容在浙农计发2019〕14号和台政办发〔2019〕11号文件中均有体现。

继续创建部级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创建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千亩示范片5个,创建优质稻米基地5个,推广“千斤粮万元钱”高效农作制度4万亩。2019年我县继续被农业农村部列为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相关内容在本通知中要有所体现。

继续组织开展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高产攻关行动,对高产田奖励政策不变。在水稻示范方内继续开展超高产竞赛,单块面积在1亩以上的农户都可自愿报名参加,要求田间档案完整,并经县级以上农技部门实割验收,亩产达到850公斤(含)以上900公斤以下的,每块奖5000元;900公斤(含)以上950公斤以下的,每块奖7500元;950公斤(含)以上1000公斤以下的,每块奖10000元;1000公斤(含)以上的,每块奖20000元。

⑷从加强优质稻米基地建设,促进优质稻米产业发展出发,把水稻高产示范方奖励政策转变为参加县级以上“好稻米”评比并获优质奖以上的主体予以奖励。“浙江好稻米”金奖的奖励50000元、“浙江好稻米”优质奖或“台州好稻米”金奖的奖励30000元、“台州好稻米”优质奖或“仙居好稻米”金奖的奖励20000元、“仙居好稻米”优质奖的奖励5000元。以上奖励就高等级进行奖励,以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关注粮食生产的氛围。

7、强化金融支持,保障粮食生产平稳发展

进一步抓好粮食生产保险政策落实,提高粮食生产保险保障水平。本节依据浙农计发2019〕14号和仙政发〔2018〕47号文件制定,政策具有连续性

8、强化申报制度,规范完善补贴申报政策

此节内容同去年仙政发〔2018〕47号第8条

9、强化粮食工作责任落实

参照浙农计发2019〕14号、台政办发〔2019〕11号和仙政发〔2018〕47号等文件制定

附件

仙居县2019年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表内容同去年。

 


【政策原文】:《关于抓好2019年粮油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县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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