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岭乡三和村局部村庄规划(下会自然村)》批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安岭乡三和村局部村庄规划(下会自然村)》予以批前公告,如有意见,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安岭乡人民政府。本次公告内容仅作规划征求意见用途,最终成果以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批复成果为准。 特此公告。 公告期限: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4日。 公告地点:三和村公告栏、安岭乡人民政府公告栏、安岭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联系地址:安岭乡新表门村1号 联系单位:安岭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联系电话:0576-87055399 安岭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仙居县安岭乡三和村局部村庄规划(下会自然村).pdf
信息来源:
经济建设服务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