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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发〔2006〕141号
关于公布仙居县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实施,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经普查,现将我县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公布如下:

一、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朱溪镇(动物造型灯)     下各镇(台阁、三十六行)

官路镇(跳跳马)         田市镇(鲤鱼跳龙门、卷地龙)

白塔镇(长旗灯、鼓亭灯) 皤滩乡(针刺无骨花灯)

安岭乡(叠罗汉、三十六行)

二、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

清音寺庙会(溪港乡)    

三、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

高迁古民居

四、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

皤滩古镇

五、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

皤滩花灯展馆     仙居花灯陈列馆

六、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

中国工艺礼品城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文化 艺术 项目 通知
抄送:省文化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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