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发〔2006〕141号
关于公布仙居县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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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实施,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经普查,现将我县首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公布如下:
一、民族民间艺术之乡
朱溪镇(动物造型灯) 下各镇(台阁、三十六行)
官路镇(跳跳马) 田市镇(鲤鱼跳龙门、卷地龙)
白塔镇(长旗灯、鼓亭灯) 皤滩乡(针刺无骨花灯)
安岭乡(叠罗汉、三十六行)
二、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
清音寺庙会(溪港乡)
三、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
高迁古民居
四、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
皤滩古镇
五、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
皤滩花灯展馆 仙居花灯陈列馆
六、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
中国工艺礼品城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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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文化 艺术 项目 通知
抄送:省文化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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