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冬季夜间治安大巡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月3日至2月4日,每天19时至23时开展治安大巡防及设卡,凌晨0时至5时开展蹲点守候。
二、组织领导
建立全县冬季治安大巡防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周胜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林仁方,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王小平任副组长;郑友进(县委办)、潘林忠(县府办)、潘智文(县纪委<监察局>)、张何贵(县委政法委)、朱建林(县公安局)、郑海平(县综治办)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联系电话:87773800、110),具体负责大巡防活动组织实施。张何贵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建林、郑海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治安大巡防,有效控制各类刑事发案,减少“两抢一盗”案件的发生,特别是预防和减少入户(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自行车等案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抓获一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努力消除各类治安安全隐患,确保内部单位、要害部门治安秩序良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四、活动安排
大巡防活动分城区和乡镇组织开展。
(一)各乡镇大巡防活动由当地乡镇会同派出所自行组织。
(二)城区大巡防活动由三个街道和县级机关单位统一组织。
城区大巡防活动分巡逻组、卡点组和蹲点守侯组三个工作组。
1、巡逻组:人员由县公安局机关民警、职工、聘用人员和各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干部职工组成。
在城区主要街道、路面开展巡逻,共16条线路,每夜安排64人,其中县公安局32人,街道、县级机关单位32人。每条线路每夜安排4人,其中公安局机关2人(1名必须为民警)、街道和县级机关单位2人。
2、卡点组:人员由交警大队全体人员和武警组成,卡点由交警大队确定。
在城区4个主要道口设卡点,其中1个为24小时武装卡点,人员由4名交警和2名武警组成,另3个卡点时间同巡逻时间,人员由5名交警组成,设卡工作须由民警带队。
3、蹲点守侯组:人员由刑侦大队和城关派出所全体人员组成,守候点由刑侦大队确定。
在城区案件多发、易发地段蹲点守候,共设5个守候点,每个守候点每夜安排5人,其中城关派出所2人(1名必须为民警)、刑侦大队3人(1名必须为民警)。
五、工作要求
1、城区巡逻人员提前15分钟到县公安局大楼前报到集中,各组由县公安局局机关民警带领开展巡逻;蹲点守候人员提前15分钟到刑侦城区中队值班室报到集中,由刑侦大队民警带领开展蹲点守候;设卡人员准时到各卡点集中。
2、有制式服装的单位参巡人员一律着制式服装、戴帽,自带手电筒,民警带手铐、警棍。
3、参巡人员在巡防时间内严禁进入场所休闲、吃喝,确保工作到位。
4、各参巡单位自行安排参巡人员的补贴,每人每夜不超过50元。
5、各参巡单位要按要求落实好参巡人员,并确定一名领导带队,保证准时参巡。
6、县公安局每夜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协调大巡防工作。
7、县公安局纪委、督察队负责巡防督查,县纪委、县委政法委负责抽查。
8、雨天巡逻照常进行;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或临时集中统一行动等,领导小组指令公安局指挥中心发手机短信,告知行动安排,当天参加行动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六、奖惩办法
1、抓获够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治安处罚的违法犯罪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由此破获系列性、重大案件的,视情另行奖励或报功。
2、对工作不负责,擅自离岗或未按要求执勤巡逻的,民警由县公安局予以督察扣分,街道、机关单位人员由县纪委效能监察室通报批评。
附:城区大巡防日程及人员安排表
中共仙居县委办公室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