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应急管理» 机构设置
仙居县应急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在县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副县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县相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有关工作。

办事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设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县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信息综合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评估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指挥机构

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非常设的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为县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相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总指挥一般由该机构的负责人担任,有关成员及其办公室人员为指挥机构成员和工作人员。

目前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尚未涵盖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政府常务会议根据事件性质和工作需要,指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相应指挥机构组成,或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机构

县政府有关部门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以及各部门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等保障的有关部门。

1、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主管部门是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有主要责任、承担主要任务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贯彻落实县政府的决定事项;做好对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预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建立相关专业应急队伍,组织相关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乡镇、街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

应急协管部门是按照部门职责和工作需要协助应急主管部门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进行预防、处置的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符合县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的部门预案,协助和配合应急主管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做好应急主管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2、应急保障部门

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牵头制定所负责领域与县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的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所必需的物资、技术、装备准备;建立与履行应急保障职责相应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相关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演练;协调有关应急保障协助部门。

应急保障协助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订符合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要求的部门预案;服从应急保障牵头部门的任务分配,按照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出的要求,利用各方面资源履行应急保障职责;为应急保障牵头部门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和资源的有关信息。

各乡镇、街道应急组织机构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各乡镇、街道要服从县政府的统一指挥,积极协助周边乡镇、街道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专家组
   县政府和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及有关部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相应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 相关附件 ==
您是第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 2005 仙居县人民政府 杭州中科天翔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