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供销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县供销社的相关信息,特编制《仙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县供销社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县供销社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县供销社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县供销社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如下:

索引号

信息

名称

生成

日期

公开

方式

组配

分类

发布

机构

(一)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仙居县供销社信息内容。

(二)信息分类

1.机构信息。主要包括内设机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信息。

2.工作信息。主要包括计划总结、应急管理、政务工作、社会监督等信息。

3.通知公告。主要包括系统人事任免、干部公选公招等信息。

4.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招标公告、其他财政信息等信息。

5.其他。包括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仙居县供销社门户网站(网址:http://gxs.zjxj.gov.cn );

2.县供销社新闻发布会;

3.县供销社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遵照上级行政机关部署,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增加主动公开内容。

(二)不予公开

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单位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三)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仙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地址:仙居县解放街112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联系电话:87772595;传真号码:87772268;邮政编码:317300

(四)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仙居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仙居县供销社网站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本单位在县供销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仙居县解放街112号,供销大楼四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6-87772595。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仙居县供销社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部门(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进入仙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xj.gov.cn/),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网址:http://www.zjxj.gov.cn/jact/front/front_main?sysid=90),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十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不符合《条例》、《规定》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六)收费情形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七)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晚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仙居县供销社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供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县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地址:仙居县解放街112号四楼407室

联系电话:0576-87772595;传真号码:0576-87772268;电子邮箱:05762595@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方式”。)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即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需提起行政诉讼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