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2-07-22     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机关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畅游仙居。主要包括:旅游概况、交通线路和民宿文化等。

  2.审计信息。主要包括:两会建议提案。

  3.重点领域信息。

  4.信息公开指南。

  5.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机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领导分工及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情况等。

  6.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活动和其他业务信息等。

  7.政策文件。主要包括: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

  8.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

  (二)编排体系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显示区编排设计。检索区提供关键字、日期、发布机构、公开类别、索引码等多种查询方式;目录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名称、生成日期、公开方式、责任处室等项目内容。索引码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名称是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原文的主标题;生成日期是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

  各类信息的编排体系见下表。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及部门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畅游仙居、审计信息、重点领域信息、信息公开指南、组织机构、工作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共8个一级类别和15个二级类别。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第二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国仙居网站的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栏目(http://tazxj.zj.gov.cn/col/col1635164/index.html)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便民资料、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会议(座谈会、咨询会)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站上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5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冬令时: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联系电话:0576-87783221

  2、信函、传真或邮箱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5楼1062,县文广旅体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317300

  传真号码:0576-87773812

  电子邮箱:xj87773812@163.com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仙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网址:(http://www.zjxj.gov.cn/jact/front/front_mailwrite.action?sysid=90&groupid=10782

现场查阅点:

仙居县市民商务写字楼5楼中楼507,办公电话:0576-87783221;办公时间:夏令时,8:00-11:30 14:30-17:30;冬令时,8:00-11:3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互联网联系方式:

http://zxts.zjzwfw.gov.cn/wsdt.do?method=sunshine&areacode=331024,点击“我要咨询、我要投诉、我要举报、领导信箱、我要建议、查询评价”等相关栏目,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互联网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网址:http://www.zjxj.gov.cn/jact/front/front_main?sysid=90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本机关信息,应当填写《仙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获取或在仙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规定》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十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收到补正告知函1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不符合《条例》、《规定》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保障

  依据中央、省级和市级有关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要求,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已纳入年度县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参照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评估的方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zxts.zjzwfw.gov.cn/zwfwmail.domethod=Requestion&xjlb=1&webId=1)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附件:

  1. 仙居县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