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现将《湫山乡抱龙村局部村庄规划(抱龙自然村)》(包括抱龙自然村村居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地块管控图则)予以批前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湫山乡人民政府。本次公示内容仅作规划征求意见用途,最终成果以汇总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正式批复成果为准。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8月4日----2026年9月2日。 公示地点:抱龙村公示栏、湫山乡人民政府公示栏、湫山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联系地址:湫山乡溪口张村46号 联系单位:湫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76-89370690 湫山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信息来源:
党建综合办公室(人才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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