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321Q/2026-101047488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6-01-23 | 发布机构 | 横溪镇 |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
关于印发《2026年度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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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各办、各基层站所: 现将《2026年度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仙居县横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3日 附件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涉企执法,依法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查处,突出精准化和信息化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1.突出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执法。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可控。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 “关键少数”的监督检查,严格 “一案双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动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2026年度,仙居县横溪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实际参与执法人员共5人,按照 “应急消防管理站纳入计算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 80%”计算,2026年度,仙居县横溪镇应急消防管理站在编人员 6 人,应纳入本计划行政执法人员 5 人(计算公式:6×80%≈5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为1240天。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 国家法定工作日:248天=全年总天数365天-休息日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3天。 总法定工作日:1240天=法定工作日248天×行政执法人员5人。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为584天。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三定方案” 确定的其他执法工作。 据测算,仙居县横溪镇应急消防管理站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约为584天。 (三)非执法工作日为580天。非执法工作日主要包括各类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值班补休日及公务员(事业)法定年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各种休假、参加党群活动、台账建设及管理、报表统计上报、内勤工作、科技信息、志愿者活动等。 据测算,仙居县横溪镇应急消防管理站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约为580天。 (四)监督检查工作日为76天。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76天=总法定工作日124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584天-非执法工作日580天。 三、监督检查范围和内容 按照分类分级、突出重点的原则,综合考虑仙居县横溪镇应急消防管理站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监管对象的分布、规模,执法车辆、技术装备情况等因素,按每次2名执法人员、每家次检查平均耗时 0.5天(含路途时间)测算,确定2026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单位76家次(76天÷2÷0.5=76家),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60%”的要求,计划安排重点检查单位49家次(占比64.47%),一般检查单位27家。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企业,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 (4)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 2.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聚焦 “三个三”(三类园区、三类场所、三类企业)涉及企业,以及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各乡镇、街道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 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实施年度监管检查计划的重要意义,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照任务细化分解,结合年度执法计划,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情况,制定现场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完成。 (二)规范涉企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以强化联合执法、减少检查干扰为重点,落实执法三项制度,统一使用“掌上执法”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实行亮码检查和行政行为码扫码评价工作。推行执法方式人性化,在对检查单位的检查中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和“执法+服务”的执法工作模式,有效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三)强化督导落实。要统一使用“大综合一体”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平台系统,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牵头科室要定期对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评估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年度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26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 2026年度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信息来源: 综合信息指挥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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