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仙编函〔2025〕11号文件,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仙居县林业技术推广总站、仙居县生态公益林保护中心(仙居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仙居县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和仙居国家公园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景区事务中心4家事业单位,整合设置为仙居县林业发展中心。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景区事务中心,不再实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现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拟注销登记申请。如与该事业单位存在债权关系等,请及时与该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拟申请法人注销登记公告(景区)2026.9.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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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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