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国鑫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本机关调查你单位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一案时,你单位下落不明,用规定的各种方式无法送达《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通知书》,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通知书》(仙人社监询字〔2025〕105号),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公告之日起10日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通知书》(仙人社监询字〔2025〕105号),或到本机关接受询问调查,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附件:《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问通知书》(仙人社监询字〔2025〕105号)
联系人:吴炅恺、张煜豪 联系电话:0576-89379893 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路2号5楼545室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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