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510934929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仙居县尚得超市销售的生姜,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6月11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监测计划有关要求,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销售的生姜进行抽检。2025年7月8日,我局收到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一份编号为NO:2510934929的检验报告,报告内容所载:食品名称:生姜,购进日期:2025年5月31日,抽样日期:2025年6月11日;样品数量:3.14kg,备样数量:1.53kg;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日,本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NO:2510934929),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未对上述报告提出异议,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检要求。 (二)本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5年7月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检测不合格同批次生姜在售。同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抽检不合格批次生姜的进货票据及进货来源情况。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并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9日
信息来源:
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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