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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889/2025-1286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8-20 发布机构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政务信息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宠物出行”无忧!如何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发布日期:2025-08-20 访问次数:


每当宠物“家长”遇到宠物犬猫随行运输或搭乘高铁、飞机出行时,都会为如何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而苦恼。不用担心,我们告诉您该如何做。

办理条件

宠物犬需已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且处于免疫有效保护期(免疫后1年内)、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合格、临床检查健康。

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一)犬

1.宠物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有效期内的《狂犬病免

疫证明》;3.《狂犬病抗体检测报告》(检测日应处于免疫有效保护期内,且检测报告在本次免疫保护期内有效);4.拟出行的运载工具牌号(如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等)及出行日期。

(二)猫

1.宠物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拟出行的运载工具牌号(如航班号、列车车次、车牌号等)及出行日期。

检疫申报办理流程

1.定期免疫:宠物主人需定期携带犬(每年1次)到政府指定的狂犬病疫苗定点注射单位(链接到 仙居的有犬人士注意啦!!我们提供狂犬病免费免疫服务~),为犬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

2.现场申报:宠物主人需在出行前3天内,携带宠物犬、猫提前电话预约或直接前往所在乡镇(街道)的动物检疫申报点办理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完成现场核查后,官方兽医可当场出具动物检疫证明。具体申报流程可咨询仙居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576-89380193。

动物检疫申报点名称

地址

仙居县畜牧兽医所城关分所

仙居县爱琴海小区西侧

仙居县畜牧兽医所白塔分所

仙居县白塔镇下宅100号

仙居县畜牧兽医所横溪分所

仙居县横溪镇西一路43号

仙居县畜牧兽医所下各分所

仙居县下各镇穿镇路381号

3.抗体检测:申报材料中所需的《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需由宠物主人携带犬前往有资质的犬类疫病检测点进行检测后取得,检测费用由宠物主人自行承担。

办理点名称

地址

仙居县牧友动物医院

仙居县建设西路6号

仙居县优多多动物医院

仙居县发展一路68号

仙居友爱宠物诊所

仙居县安州街道光明东路127号

仙居易佳动物诊疗

仙居县南峰街道工业路293号

仙居县咕噜动物诊疗服务部

仙居县安洲街道庆丰街186号

4.省外宠物犬猫在我省短暂停留后返回的,可凭外地开具的《动物检疫证明》,无需其他证明材料,带宠物犬猫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即可返回。

温馨提示

1.《狂犬病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在免疫保护期内有效,在此期间,若宠物主人多次申请办理检疫证明,无需重复进行抗体检测;

2. 检疫证明的有效期最长为5天。

3.仙居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576-89380193。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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