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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10240026811964/2025-1287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8-19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仙居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19 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大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意见,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9月20日前通过书面意见向仙居县发改局服务业发展中心反馈,联系人:叶荣荣 ; 联系电话:057687780382。

附件:《关于促进仙居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9日


 

关于促进仙居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构建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引领、生活性服务业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仙居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对象

 本意见的奖励范围适用在仙居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的服务业企业和其他组织。支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共6个门类。服务业其他门类行业政策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不在本意见支持范围。

二、奖补内容

(一)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年度入统的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月度入统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当年营业收入达到入统标准2倍以上(含2倍)的,另外再奖励5万元。其中互联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月度入统的,每家一次性奖励15万元;研究和试验发展服务业企业月度入统的,每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鼓励企业能级提升。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6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

(三)支持研发中试和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对投资(设备、外购技术和软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将县产业基金投资范围和创新券接收对象扩大至研发中试、检验检测类项目和企业,具体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实施。

三、其他事项

1.县财政局每年安排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具体操作在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里明确,由县发改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形成资金分配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并公示后拨付。需审计的由县发改局统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费用从兑现资金中列支。补助以人民币为准,每年兑现一次。

2.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县其他相关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从新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奖补内容第(一)(二)两条当年度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符合第(二)条条件,进档升级的按两档之间差额享受,本政策实施前就已达档的,实施期按进档升级计算奖励。

3.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企业自主申报,县发改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统一认定为准。享受本政策的市场主体必须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等社会责任,且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奖励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政策与本意见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政策执行期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本意见相应调整。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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