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溪港乡举报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制度(试行)》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溪港乡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8日
溪政〔2025〕16号溪港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溪港乡举报邪教违法犯罪奖励制度(试行)》的通知.pdf
信息来源: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