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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1024735273165J/2025-1275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机构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组配分类 | 土地与矿权出让 |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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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仙土资告字〔2025〕22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具体规划指标和土地使用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地块建设要求》和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等出让文件。 2、本次出让,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负责交付出让土地,交地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土地交付时,受让人须与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年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申请土地登记时须带此《交地确认书》。土地按照现状高程交付。土地交付时“周围基础设施”达到“本出让公告发布时之状态”。所交付土地“场地平整”达到“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等地上附着物和作物青苗清除;地表高程、地表土石形态按本地块出让公告发布日之状态;地表无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等堆放物、废弃物;地表无停放物;地下无构筑物及给水、排水、通电、通讯等设施;无公共道路及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本宗地”。为达到上述“场地平整”所需的作物青苗清除等工作,以及为保障出让土地顺利动工开发所需的排除施工干扰、处理村组关系、处理四邻关系等工作,由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负责。地表现有围墙可供受让人作出让地块施工围护设施使用,但使用时请务必做好安全加固,正式围墙须按规划部门定桩放样确定的位置建造。 3、受让人要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2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出让人提交《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并提供相应的建设用地施工许可证、现场照片、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 4、受让人在本地块内的投资开发建设,须遵守《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申请人应对须遵循执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块规划条件和地块建设要求均为出让合同附件)等文件的内容作充分了解并完全理解,避免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或出现违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内容有疑问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详询本局。受让人需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承诺本宗地开发投资总额,受让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前测算确定开发投资总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22日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8时至2025年7月23日16时 3、拍卖起始时间:2025年7月24日9时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3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本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须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50%的出让成交价款,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出让价款构成:土地出让净收益、补偿安置费用、报批税费、土地出让开发费用。 (四)本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由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承办,地块具体情况请详询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如出让地块(及施工所涉周边土地)的地下有影响施工的构筑物、埋藏物、地下管线设施、污染土壤等,均由竞得人自行与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联系解决。 (五)本次出让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资源的,竞得人须另行申请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六)地块受让人须在项目开工或地质勘察前征询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明确项目用地是否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或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内。如经文物主管部门核定项目用地为可能存在历史文化遗存的土地,或项目用地位于地下文物埋藏区内,受让人须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如配合考古工作致项目开工延期或施工工期延长的,竣工期限可作相应顺延。在本地块的建设开发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或疑似地下文物,受让人应立即安排停止施工,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本次出让地块目前学区安排详见仙居县教育局意见。 (八)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发布补充公告或作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如本次出让未能成交,我局将视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和建设规划情况再次组织土地供应。 (九)本次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十)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十一)竞买申请人须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并应认真、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规划条件等出让文件,充分了解地块现状情况、地块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及地块的供地条件,完全理解出让文件内容和网上拍卖操作程序,避免出让成交后不愿或拖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建设协议)等情况的发生。申请人一经报名即认定对出让地块现状及供地条件无异议,对出让文件内容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等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联系电话:0576-87716505、0576-87771500;仙居县高铁新城开发指挥部咨询联系电话:13968552444(联系人:张先生)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电话:18627599793、18932430170 (三)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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