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04011),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仙居县俊强冷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小台芒;购进日期:2025年4月6日;抽样日期:2025年4月7日;抽样数量4.32kg;抽样单编号:XBJ25331024306230481;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唑嘧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及产品召回情况:本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将检验报告(No:202504011)送达当事人告知其复检权利并开展现场检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或异议。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购进日期为2025年4月6日的小台芒已销售完毕。本局于2024年5月14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对于销售出去的不合格商品进行召回,至发文,未有召回记录。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本局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整改报告,并在之后购进产品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保证购进的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信息来源:
协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