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9
台环建(仙)〔2025〕19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甘氨酸等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台环建(仙)〔2025〕19号
2025-7-11
台环建(仙)〔2025〕19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远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9000吨甘氨酸等技改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pdf
· 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22日(7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