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2510911020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县1家餐饮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仙居县安杰馒头店(个体工商户)生产的馒头,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3月11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抽检监测计划有关要求,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制作的馒头进行抽检。食品名称:馒头,生产日期:2025年3月11日,抽样日期:2025年3月11日,样品数量:12个,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调查,当事人涉案添加有甜蜜素的白馒头、红糖馒头为自制并零售,售价均为1元/个。馒头制作量根据当天的销量有一定变化并不固定,当事人也未对白馒头、红糖馒头销售情况进行记录,故当事人添加了甜蜜素的馒头具体销售数量无法计算。 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并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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