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3号)规定,经总包单位浙江慕妮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后,拟同意浙江慕妮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仙居县经济开发区张店区块比亚迪西侧地块G2024774安置区项目免于提交存储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0576-87772605 特此公示
仙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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