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仙居县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 健康体检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58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企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2024年12月底前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已参加仙居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但不包括离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项目为物理体检(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肝、胆、脾)、心电图、胸透等项目。 三、体检单位 仙居县内所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为本次定点体检医院,具体体检医院由退休人员自行选定。 四、体检时间 2025年7月——2026年12月。具体日期可由退休人员自行与医院预约。 五、体检方式及要求 1、体检方式:于2025年7月起,体检人员持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到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登记并完成体检。 2、体检要求: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退休人员凭医保卡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在体检前应校验退休人员身份。 3、体检档案建立: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反馈给体检人员,并按照项目建立健康档案。 六、体检价格和付费方式 本次体检为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付,体检单位不得向受检人员收费。如退休人员自己要求多次体检或有超出统一规定项目的检查费用,一律自费。退休人员到医院体检的往返路费、住宿费、餐费等由退休人员自行负责。 七、其他事项 1、各企业单位及退休人员要积极配合医院做好体检工作,在约定的日期内,到定点医院接受健康体检。 2、要注意安全,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去体检时要有家属陪同。 3、异地安置人员在当地体检后凭医院体检发票到医保中心限额报销。 仙居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信息来源:
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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