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开展2025年浙江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提升自然生态监管能力。 二、招标内容 完成《浙江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成果文本与其他支撑性材料,配合完成相关评审。 三、其他服务要求 1.项目时间要求 供应商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 2.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2025年11月30日前。交货地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指定地点。 四、招标限价 人民币27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递交资料及要求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开标时须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份。 1.报价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4.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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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2025年浙江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 | 项目内容 | 开展2025年浙江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提升自然生态监管能力。 | 项目成果要求 | 完成《浙江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自评估报告》成果文本与其他支撑性材料,配合完成相关评审。 | 报价单位(盖章) |
| 报价(小写) |
| 报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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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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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成效评估.docx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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