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6 | 兴宇新能源零阶差密封系统科技园 |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梁陈区块 | 兴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拟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黄梁陈区块新建厂房,并购置热风微波硫化线、喷漆流水线、滚压生产线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00吨混炼胶、8000万米新能源车用密封制品、200万台新能源门槛防撞梁的生产能力 | 无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TW001)处理达纳管标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TW002)/化粪池(TW003)预处理,两股废水处理后与设备间接冷却水汇合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仙居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1、投料粉尘、炼胶废气: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炼胶废气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后经“水喷淋+除雾塔+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在线)”处理,处理后废气汇合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2、胶冷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3、点焊烟尘:加强车间通风;4、502车间硫化线(挤出、硫化、涂胶、胶水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在线)”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5、503车间硫化线(挤出、硫化、涂胶、胶水固化、涂料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在线)”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6、504车间硫化线(挤出、硫化、涂料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塔+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在线)”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7、503车间、504车间硫化线(喷漆)废气:每台喷漆设备分别经“过滤棉+水喷淋”预处理后再汇总至一套“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8、502车间、503车间、504车间天然气燃烧(硫化线)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9、植绒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回收后回用于植绒;10、磨毛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11、激光打标粉尘:加强车间通风;12、302车间接角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13、303车间接角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14、402车间接角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15、403车间接角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16、504车间细缝对接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17、302车间喷漆及固化(喷涂机)废气、402、403车间喷漆及固化(1#喷漆流水线)废气:喷漆废气经“过滤棉”预处理后与固化废气汇合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3)高空排放;18、402、403车间天然气燃烧(1#喷漆流水线)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4)高空排放;19、203车间喷漆及固化(2#喷漆流水线)废气:喷漆废气经“过滤棉”预处理后与固化废气汇合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20、203车间天然气燃烧(2#喷漆流水线)废气: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6)高空排放;21、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22、301车间抛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7)高空排放;23、喷防锈油废气:加强车间通风;24、废水处理设施废气:生化池、污泥浓缩池等易产臭点加盖密闭。 固废:废橡胶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一般废布袋、一般粉尘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工艺)、废催化剂(含载体)、废油、废布袋(沾染硫磺等)、粉尘集尘灰(沾染硫磺等)、废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毛笔、污泥、废过滤介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工艺)委托废活性炭集中再生企业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要求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附近敏感点。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7日(5日) · 公示时间:2025-5-20至2025-5-27 ·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6-87810647 传真: 0576-87810610 · 通讯地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行政审批科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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