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进入考点、考场,并接受监考老师等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核验。
2.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电子设备应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物品(含电子、通讯、计算、存储等设备)进入考位,按违纪进行处理。
3.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生可以携带装订成册的纸质参考资料。考试期间,不得相互传递借阅纸质参考资料,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4.若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请在考试当天携带公安部门盖章的有效期内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进入考点、考场。
5.为提前熟悉并掌握计算器和输入法的使用方法和技巧,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访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进行操作练习(网址:http://kzp.mof.gov.cn/moni.jsp)。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7.考生如有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帮助的,请在考前联系:8820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