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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31024ZF010000/2025-1255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04-08 发布机构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XJD01-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仙政办发〔2025〕5号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15:12:23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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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特困人员救助工作,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台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台民〔2022〕59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台政发〔2024〕13号)、《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仙政办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要求不低于上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50%,且不低于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2024年我县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7912元,2024年11月1日起我县低保标准调整为1145元/人·月。经核算,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不低于1489元/人·月2025年1月1日起,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不低于1580元/人·月。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我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自2024年11月1日起调整至1489元/人·月,2025年1月1日起调整至1580元/人·月。《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仙政办发〔2024〕14号)同时废止。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48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 仙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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