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NO:FC25010761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当事人仙居县桃源人家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残留量项目不符合 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5年1月7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位于浙江省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886号的仙居县桃源人家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鸡蛋进行抽检。2025 年 2 月 17 日,我局南峰所收到由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 NO:FC25010761 的检验报告,报告载明:“食品名称:鸡蛋,抽样日期:2025-01-07,样品数量:3.65kg,备样数量:1.8kg,恩诺沙星残留量,标准值标≤10,实测值 98.3,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该批次食品系仙居县嘉辰农副产品商行从海城市腾鳖温泉管理区商艳萍家禽养殖场购入后销售给当事人。 (二)我局对当事人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5年2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检测不合格同批次鸡蛋在售。同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 通过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1日从仙居县中心菜场门口的仙居县亦可农场购进的,一共购进52斤,每斤进价4.9元,连上被抽检的3.65kg一共使用了52斤,因当事人是餐饮环节使用,均已消耗处理。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9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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