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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28 来源:县纪委(监察委) 访问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职位及人数

1.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仙居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

2.仙居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仙居县廉政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1名。

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距离最近一次转任需满一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选聘仙居县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或具有从事软件开发、数据建模、数据分析、基层大数据监督等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经历。

6.选聘仙居县廉政教育中心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专业不限,具有纪委监委、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或拥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聘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5.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选聘程序

1.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方式: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至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仙居县省耕西路77号中楼715室,联系电话0576-87816825)报名。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表手写签名后以PDF扫描件形式连同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PDF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jgbs609@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按“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并妥善保管《报名表》原件待查。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9日下午17:00止(工作日上班时间)。

2.资格初审

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职位选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数。

3.考试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放弃面试的,或面试前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选聘证明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不足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4.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拟选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如遇放弃考察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聘资格。县纪委县监委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或遇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7816825。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为确保干部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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