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仙不动产告字(2025)05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后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浙(2023)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16531号 | 仙居诚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331024002015GB03597F00070006 | 仙居县南峰街道商业街271号 | 司法拍卖,无法收回原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后废止。 | 2 | 浙(2018)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4410号 | 台州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331024003004GB00042F00080311 |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3幢201室 | 司法拍卖,无法收回原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后废止。 | 3 | 浙(2018)仙居县不动产权第0004375号 | 台州弘润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 | 331024003004GB00042F00080276 | 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商业街224号 | 司法拍卖,无法收回原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公告后废止。 |
公告单位: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2日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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