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仙居县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7 11:09 访问次数:

仙居县光大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29户纳税人(名单见附件1公告送达清册):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因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公告送达(详见附件2公告送达催缴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及时按通知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泰和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76-87773539

联系人:郑泽鑫



附件:1.公告送达清册.xls

           2.公告送达催缴文书.pdf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