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统一编号
| JXJD12—2025—0002 | 有效性
|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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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成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8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24〕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仙居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仙财乡财〔2025〕2号关于印发仙居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定稿).doc
仙居县财政局 仙居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信息来源: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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