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10240026811964/2025-1251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5-03-24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关于组织申请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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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17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4〕13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仙居县登记注册、依法纳税,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资金筹措、经营管理能力。产业项目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请范围和条件 1.产业项目。包括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关的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资源循环利用、物流等项目; 2.科技项目。包括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关的科技研发平台和设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等; 3.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关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以及与海洋经济发展相关的污染防治、生态功能修复等生态环境修复项目; 4.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与海洋经济相关的重要规划编制,政府审批项目的可研报告、前期设计等。 三、补助标准和要求 1.申请项目2025年底前有项目成效,2026年4月底前基本完工。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项目前期工作需于2025年底前形成初稿,2026年4月底前完成正式成果。 3.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一企业相同或类似项目只能申请省级财政补助一次;补助项目应未享受过其他省级、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四、申请材料 1.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建设项目);项目批文、现场进度图片等。 2.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项目前期工作)。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请要求及审核程序 1.申请单位进行纸质申报,报送至县发改局审核。 2.申请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3.申请截止时间: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4月3日前完成申请工作,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联系人:倪坤鹏,电话:13968489571)
仙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仙居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1日
附件:1.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建设项目) 2.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项目前期工作) 3.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建设项目) 单位:万元
附件2 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资金申请表(项目前期工作) 单位:万元
附件3
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仙居县发改局、财政局: 本单位声明:此次申请2025年度省海洋经济发展资金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截至申请提交之日本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同时,未享受省级、县级重复补助。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信息来源: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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