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2025年县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对《仙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3版》(仙政发〔2023〕9号)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一、将《仙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3版》中的第七条“建筑基地的绿地第(三)点联排排屋底层院落内设置围挡的,其围挡院落(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内的绿地不计入该工程绿地率”修改为“联排排屋底层院落(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内设置围挡,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经批准同意计入的,其底层围挡院落(包括公众不可进入的下沉式庭院)内的绿地可计入该工程绿地率”。 二、将《仙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3版》附件1《名词解释》中,第15点“联排排屋”的解释由原“本规定所称的联排排屋,是指三户及三户以上并排成一栋建筑(从底层到顶层均为一户)且层数不大于三层”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联排排屋,是指两户及两户以上并排成一栋建筑(从底层到顶层均为一户)”。 《仙居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3版》根据本通知作相应修改,不再重新发文。
仙居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
信息来源:
仙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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