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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服务北侧用房招租交易公告

2025-02-24 16:35:51浏览次数:字体:[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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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务北侧用房招租公告

 一、招标项目: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服务北侧用房招租

二、招标内容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服务北侧用房未来9年的经营承包权。

三、项目概况:

1. 本项目位于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服务北侧用房,项目房屋共2层,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1854.27平方米。经营内容为:餐饮(所经营的产品需经招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经营)。

2.承租期:9年。180天改造装修免租期,不包含在承租期内;9年租期满后如果租户要求续租,且无违反租赁管理规定行为,经招租人同意后允许最多续租3年。乙方承租期内不得进行转租。本项目装修期半年不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3、项目第一年最低限价:389659/年。

4.租金:租金按年计算,第一至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中标额,第六至第年按上一年基数每三年递增5%,续租期参照上述算法。

其中:

①公共走廊部分由承租人负责装修,装修风格需与项目整体协调,装修方案需经招租人确认;

②冷库及仓储:承租人需使用地下室部分场地进行冷库及仓储使用的,相应面积、方案需经招租人确定后,可由承租人无偿使用,面积不超300平方。  

③租金优惠:本项目租金优惠半年,为装修期优惠半年;

租金返还:本项目租金返还最高三年。本项目投资额必须达到600万元,如项目投资额达到600万且正式营业的,返还两年租金;如创:中国生态餐厅,大众点评必吃榜,国家级酒家评审四钻以上或百县千碗省级示范店其中一项,返还一年租金;

水、电等改造由承租人负责改造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同时向供电、供水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与招租人彻底分离,承担项目产生的一切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租期满后不得拆除,归招租人所有。

承租人免租期内(含返租期)承租人所有员工及消费客人免费停车;付租金期间承租人所有员工停车费免费,消费客人享受2-3折付费。

4、投资额:本项目承租人投资额不得少于600万元。投资额以发票为准。

、对承租人的要求

1.须提交项目的设计运行方案由招租评审。

2.意向承租人应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在房屋出租开标截止前提出。凡参加竞价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招租人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需严格遵守本项目租赁合同相关条款。

4. 承租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本项目,销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商品,承租人及其雇佣人员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自行办理、设施设备自行添置(事先需经招租人确认),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并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 承租人确保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管理制度、商品价格表、服务人员形象窗等相关经营信息上墙,明码标价,诚信规范经营。厨房用品、各类商品货物摆放整齐有序,环境整洁卫生,按照相关标准做好碗筷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

6. 对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1)生态停车场二期是旅游配套设施,承租人需加强对租赁范围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旅游景区和停车场各项规定和制度,服从主管部门、招租人及其工作人员的管理,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卫生工作全部责任,如经营或相关客人造成风景资源和景区利益损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具体责任以第三方机构认定为准。

2)承租人应按照景区服务质量要求做好经营品质,同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人员整体素质,按招租人要求统一配置工作服,佩戴工作牌,微笑服务,展现良好的服务形象。

3)承租人在经营范围内确保不发生游客投诉事件,如果发生游客投诉应积极有效处理,因投诉事件对招租人及景区、度假区造成影响或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违约或赔偿责任,具体责任以第三方机构认定为准。

    4)承租人在经营范围内应完善排污设施,按环保要求排气、排水,确保不发生废水、废物污染环境和水域,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或赔偿责任。

   、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361700分。

2.地点: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37 9:00  

2.地址: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万元。

交付方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等方式。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银行仙居支行

账号:33010170201000004299

收款单位: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原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的除外);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⑤报名表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联系。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浙江仙度度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366647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台州新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仙居县安洲街道弘润中心1号办公楼6

    联系人(询问):万丛灿 

   联系方式(询问):138576937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

   地址:仙居县南峰街道环城南路财政大楼

        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72238


附件:
202502241632260931-1.pdf
20250224163308453(正式)神仙居旅游度假区生态停车场(二期)项目配套服务北侧用房招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