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商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杨梅酒;生产日期:2024-08-23;样品数量:4瓶,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核查处置情况:本局于2024年12月12日将编号No:352400006211的《检验报告》送达该公司,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复检程序规定。同时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退货同批次产品及留样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二)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退货同批次产品及留样产品进行抽检,结果均为合格,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商品在外地酒精度抽检不合格系其生产过程的问题,其生产检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成立。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其对食品安全状况检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违法行为。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该商品在标签上注明贮存条件为常温、阴凉、干燥、避光处存放,抽检不合格应是销售者储存不当导致。 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整改报告》,保证做好食品安全控制管理工作。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0日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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