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仙居县城乡规划设计院 | 法定代表人 | 叶军 |
住所 | 仙居县南峰街道省耕西路77号四层(东)楼405室 |
开办资金(万元) | 1143 | 经费来源 | 经费自理 |
年初数(万元) | 906.12 | 期末数(万元) | 1142.72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做好城市规划设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10244727514868 | 举办单位 |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以来,城乡规划设计院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的领导的下,贯彻执行我院的技术经济责任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良性运转,经济产值达600余万元。作为技术服务平台服务社会极大的支持了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标准等,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发展计划,参与编制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建设项目选址论证、规划条件咨询论证、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等类型的规划编制工作。为推进仙居的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积极的作用。1.作为自收自支的规划编制单位,积极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市场竞争力,拓宽业务范围,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遵循改善村居环境,推进村庄建设,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解决缺房户安置的村庄发展思路,积极配合委托方,根据仙居县美丽乡村建设等要求,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赵岙村、塘头村、虎坦村,解放村、后冯村,永安村、茶溪村等七个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同时继续采取分步编制、分步报批方式,评审通过38个局部村庄规划、拟安置宅基地5255间,切实解决农民建房需求。3.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30余个。4.完成建设项目选址论证3个。5.“三农”用水提质扩容保安设施详细规划通过县规划委办评审。6.完成建设项目用地范围70余个。7.完成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5个。8.作为局里的技术服务平台,为局里提供地块出让前的规划条件咨询论证工作,从规划的衔接上、城镇的景观效果上、指标设置的合理性上、用地的适宜性上等等进行分析,为局里出具规划条件提供理论参考依据,完成了规划条件咨询论证6个。9.完成局里下达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规划编制水平的提升进展缓慢,规划编制的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首先,团队协作意识和学习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难以形成合力取得互相提高;其次,在规划审批管理的要求提高、服务内容和服务深度增加的情况下,院里的设计人员院还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与要求有所脱节。2.受大环境的影响,今年以来规划业务量有所缩水,规划编制经费收取困难。 |
四、下一步打算 | 四、下一步打算:1.加快推进在编的各项规划,加强社会联系,与各部门各乡镇积极沟通,寻求新的业务机会,了解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拓展业务渠道,力争到2025年产值上一个新台阶。2.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端正思想,优化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用经济手段调动员工的工作学习积极性,加强设计团队的培训和引进先进的规划编制技术,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设计能力。鼓励团队成员参加行业交流和学术研讨,创新设计理念和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3.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设计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加强对设计成果的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4.加强客户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的宽度和深度,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和反馈,提供高质量的设计咨询服务。5.作为局里的技术平台继续配合做好指令性技术服务工作。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证书编号:浙自资规乙字22330021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